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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的招生录取原则?

发布时间:2024-05-10  点击数:点击:

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,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。

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,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。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普通类考生,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。若无相关规定,将依次以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。

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,若无相关规定,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,按专业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,如有同分,将依次按文化成绩、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。

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生源省份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;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作退档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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